UN38.3系指由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專家委員會編寫的《試驗和標準手冊》(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中關于鋰電池檢測的第38.3節。
檢測主要針對的是電池類產品,如:鋰離子電池(如手機電池、筆記本電池、數碼產品電池等)、鋰金屬電池(如鐵鋰電池、紐扣電池)、鎳氫/鎳鎘電池、堿性電池、大型鋰動力電池、鉛酸蓄電池、其他各類化學電池及電芯。測試內容及方法請參考如下:
序號 |
測試項目 |
測試方法 |
1 |
高度摸擬 |
在壓力不大于11.6kPa,溫度在20±5℃的條件下,并保持6小時以上。 |
2 |
熱沖擊 |
在75℃±2℃存放6小時,在30min內-40℃±2℃存放6小時,重復10次,在環境溫度放24小時。 |
3 |
振動試驗 |
設置正弦波形,頻率從7-200-7Hz的對數掃頻為時15min,這一振動過程須對三個互相垂直的電池安裝方位的每一個方向都重復進行12 次,總共為時3 小時。 |
4 |
機械沖擊 |
每個電池和電池組須經受最大加速度150gn和脈沖持續時間6ms的半正弦沖擊,在互相垂直的三個正反方向都經受沖擊三次,共18次。 |
5 |
外部短路 |
外溫度為55±2℃,并經受總外阻小于0.1歐姆的短路條件下,當外殼溫度回到55±2℃停止試驗,再觀察6小時。 |
6 |
重物沖擊/擠壓 |
9.1KG重物從61±2.5mm高落在15.8mm的圓棒的電池上,檢測電池表面溫度,并觀察6小時。 |
7 |
過充電試驗 |
設置充電電流為標稱最大連續充電電流的2倍,如標稱電壓不大于18V,試驗的最小電壓應為標稱充電電壓的2倍或22V兩者中較小者;如大于18V,就用1.2倍,對電池過充24小時,觀察7天。 |
8 |
強制放電 |
電池串聯12V直流電源,以最大放電電流強制放電,觀察7天。 |
9 |
1.2m跌落 (包裝后) |
包裝好的鋰電池在20±5℃條件下,從1200mm(電池最低點)跌落至18-20mm厚的硬木板上(木板鋪在水泥地面上),從X、Y、Z正負六個方向,每個方向跌落1次。 |